網路流量管理宣導
1.網路每一個IP單日總流量(包含上傳和下載)為 50GB,超過此總流量IP得視網路服務狀況予以停用。
2.電腦對網路有下列之行為者,將被視為中毒處理。中毒電腦將停止網路服務,需至本組申請復用。
(一)有送出病毒封包之行為。
(二)有掃描埠(port)或網路位址(IP address)之行為。
(三)有流量(flow)數過高之行為。
(四)台北區域網路中心或其他使用者通知有異常,並查證屬實者。
3.蓄意違規(三十日內同一種違規超量超過五次或中毒超過十次)且發生異常狀況 經勸導未改善者,停用該 IP、帳號或網路卡七天。